在中国,官员财产申报要想取得实效,应该实行自上而下的公示,需要财产公示的不仅仅是各级官员,更要囊括各个阶层党政的“一把手”和各部门的负责人。让官员财产申报真正触及核心地带。将官员的财产公示上升到法律层面。
官员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掌握着大量公共资源,能不能像普通公民一样享有完整的隐私权?学术界对此早就没有异议。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在18世纪就已在欧洲推行,这一制度已被广泛运用于全球100多个国家,历史已经证明这是一种行之有效,具有普遍意义的反腐利器。
在西方国家,政府官员公布个人财产已经成为一种制度,在竞选前,上任后都要每年向社会公布自己的收入和财产,接受民众的监督。让在西方国家行之有效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国变为法律,让每个官员都要按照法律规定来申报自己的财产,这样才能杜绝贪污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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