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是个作家,在2008年写了一篇文章,“零八宪章”, 号召在中国实现依法治国,言论自由,以及政府由人民选举。因为这篇文章,刘晓波在2008年的世界人权日前一天,也就是2008年12月9日,被拘留,并在2009年12月25日圣诞节被中国政府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11年有期徒刑。在2010年,挪威的诺贝尔委员会将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了刘晓波,以表彰他为中国的民主转型做出的杰出贡献。
我认为,刘晓波就是写了一篇文章,表达了自己的政治观点,属于他的自由,也就是表达自由,根本不构成犯罪,中国政府以他写的一篇文章将他判刑入狱,是完全错误的,我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刘晓波,归还公民的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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