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波已经被关了快4年了。2009年圣诞节,刘晓波先生被中国政府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在北京判刑11年,而其依据就是他写的一篇文章,题目叫“零八宪章”, 号召在中国实现民主自由,政府由人民选举,依法治国,言论自由。
我认为,中国政府将刘晓波判刑,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他既没有鼓吹暴力推翻政府,也没有煽动恐怖活动,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写了一篇文章,探讨中国的政治制度,这完全是和平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政治观点,完全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怎么就变成“颠覆国家政权”的吓人罪名了呢?
2010年,诺贝尔委员会将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颁发给了刘晓波,以表彰他在过去的20多年的时间里用和平理性地方式为实现中国的民主而做出的杰出贡献。可是,刘晓波先生不能出席当年12月10日在挪威奥斯陆举行的颁奖典礼,因为当时他在中国的监狱里服刑。
我要求中国政府立即释放刘晓波, 以及所有的政治犯,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使得每个公民都能够过上没有恐惧的生活,不会因为批评政府而被抓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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